发布时间:2025-01-17 00:07:57
法律分析: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手续:1、确定临时用地用途及范围 2、委托用地勘测定界 3、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4、缴纳费用 5、审查批准。临时用地申请人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由国土江北慈城分局受理并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